广东将建器官获取组织 取代红会协调员部分职能

发布者:admin 来源:凤凰网 发布时间:2013/9/15



    南都讯 9月1日始,我国对公民捐献器官实行强制系统分配,从终端上解决了根据病情、匹配度决定移植给谁的问题。但谁来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,由哪家医院(移植中心)获取捐献器官,有待明确。

    昨日上午,记者从广东省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工作会议获悉,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成立一到多家器官获取组织(OPO),负责潜在器官捐献人的宣传发动、医学评估等工作。首批培训的8 0名协调员,经考核后,将取代以往红会协调员的部分职能,从事医院内宣传、医学评估、签订法定文书等工作。

    根据设想,广东省内司法途径获得的器官(死囚器官),也将纳入系统分配。还计划筹建与香港并网的分配共享系统,让器官捐献者奉献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应用。

    执行机构红会协调员将转做见证工作

    广东作为国内三大移植中心之一,具备一个或多个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共16家。9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明文规定前,移植医院外器官捐献者的发现、法定文书的签订工作由省红会、深圳红会的器官捐献协调员进行操作。器官由哪家医院获取,由红会协调员评估、联系,权威性易受质疑。

    “根据国家的规定,广东将建立一到多家省级OPO,并划定其负责联系器官捐献工作的范围、区域”。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张伟表示,今后区域内发生的器官捐献案例,将直接由对应的一家OPO对口负责。

“广东省原想法是成立一家全省统一的OPO组织,现已收到15家申请,但肯定不需要这么多,将来批准设立的将在10家以内,并考虑建立联合OPO”。张伟表示,划分O PO区域后,基层发现的潜在案例就不用再经过红会了,直接通知负责该区域的OPO.

    据悉,红会将来还会继续参与到捐献工作中,该工作也仍需红会支持。张伟表示:“红会协调员是不是需要转型,这需要向红会了解。”有业内人士透露,未来红会协调员的一项主要工作,将是为器官捐献、移植过程做见证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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